2011年4月1日星期五
酒商之間可能存在卡特爾(Cartel)聯盟
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
價格協議是好是歹?
就以價格協議(Price Agreement)為例,某些市場的賣家也許會明目張膽地聯成一線將銷售價格劃一,或暗地裹進行,又或大家心有靈犀各自釐定著相同的價格。典型的教科書寫法是:其影響會抬高價格,高於市場有足夠競爭時的水平,這導致消費者盈餘減少,更會令整體資源調配失去效率,社會的總利益下降。 以上的分析,同學要注意的是,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假設,就是各賣家所供應的物品是同質(Homogeneous)的。在這個大前提下,消費者購買物品只著眼於價格,賣家亦只有鬥低價格去爭客。
現實歸現實,又有幾多個市場的物品是同質呢? 就以銀行服務為例,存戶作為顧客,不單止關心存款的息率,更關心銀行本身的穩健性。可以這樣說,銀行愈願意提高存款息率,其穩健性便愈被削弱。是故香港於1964年至2001年,銀行對大部份存款的利率均有劃一的協議,為的就是要銀行不單止著眼於價格競爭方面,更應在營運穩健這非價格競爭方面做多一點工夫。2001年撤銷協議,我認為原因是廿多年來銀行的發展,已有一定的穩健基礎,透明度高;況且政府的監察制度亦很完善,便可開放價格放手一鬥,這有助中小型銀行的發展。
價格協議是好是歹,是需要很多角度去衡量的。若賣家所供應的物品並非同質,便要小心資源調配的效率結論了。
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
縱向協議打壓潛在競爭:家樂福和蘋果速銷的不幸
然而,縱向協議(Vertical Agreement)就正正針對這些潛在競爭,透過干擾生產資源的供應,對他們進行不斷的打壓,典型的例子是超市家樂福和蘋果速銷這兩個個案。家樂福是全球第二大連鎖超市,九六年進軍香港超市市場,不到五年,便敗興而回。原因是當時大部份超市跟供應商有協議,零售價要依從供應商的建議價格,倘若某超市之零售價低於建議價格,供應商便不再供貨予該超市,以作懲罰。家樂福就是抵不住這種變相禁止減價爭客的做法,在欠缺自由市場競爭的氣候下,家樂福攻佔超市佔有率,顯得困難重重,綁手綁腳舉步為艱,只好退出香港市場。
另一個個案是2000年黎智英攪的蘋果速銷,意念是一個虛擬的網上超市,顧客在網上訂貨,蘋果速銷藉著強大的物流網絡將產品運往顧客府上。這生意模式充滿創意和前瞻性,但不到一年,便草草結業。失敗原因很多,但其中一個主因就是當時的超市向供應商施壓,要求他們不要向蘋果速銷供貨,最後蘋果速銷在本地無法進行採購下,唯有向海外入貨,由是成本急增,出現嚴重虧損,不得不關閉營運。
看來,政府於反壟斷方面真的要做多一點功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