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

價格協議是好是歹?

我常跟同學說,讀書要很小心,尤其是讀那些教科書,既僵硬又沒趣。再者,寫教科書的作者,為了要照顧所有同學的一般學習能力,會寫得比較片面,背後的假設為了簡單起見又會盡量不提。所以,千萬不要當教科書是秘笈,天真地信以為真,更誤用於現實世界,那便糟糕囉!新學制要求學生多思考多批判,我們在這方面可真要擺放多一點心思,才能讀得好讀得有趣味。

就以價格協議(Price Agreement)為例,某些市場的賣家也許會明目張膽地聯成一線將銷售價格劃一,或暗地裹進行,又或大家心有靈犀各自釐定著相同的價格。典型的教科書寫法是:其影響會抬高價格,高於市場有足夠競爭時的水平,這導致消費者盈餘減少,更會令整體資源調配失去效率,社會的總利益下降。 以上的分析,同學要注意的是,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假設,就是各賣家所供應的物品是同質(Homogeneous)的。在這個大前提下,消費者購買物品只著眼於價格,賣家亦只有鬥低價格去爭客。


現實歸現實,又有幾多個市場的物品是同質呢? 就以銀行服務為例,存戶作為顧客,不單止關心存款的息率,更關心銀行本身的穩健性。可以這樣說,銀行愈願意提高存款息率,其穩健性便愈被削弱。是故香港於1964年至2001年,銀行對大部份存款的利率均有劃一的協議,為的就是要銀行不單止著眼於價格競爭方面,更應在營運穩健這非價格競爭方面做多一點工夫。2001年撤銷協議,我認為原因是廿多年來銀行的發展,已有一定的穩健基礎,透明度高;況且政府的監察制度亦很完善,便可開放價格放手一鬥,這有助中小型銀行的發展。


價格協議是好是歹,是需要很多角度去衡量的。若賣家所供應的物品並非同質,便要小心資源調配的效率結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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